開著單位的東風教練車,約起了幾個朋友到某館子吃飯,飯局上喝了一瓶白酒。飯后覺得自己才喝了二兩多,清醒的很,并且自己是駕校教練技術好。駕使過程中,沒有出現任何事故,洋洋得意,途經一轉盤環島時,看到前面一輛小轎車,突然踩了腳剎車,但還是與前面小車相撞發生了交通事故。發生交通事故后,交巡警支隊巡邏民警立即趕到現場處理交通事故。詢問事故當事人時,駕駛東風教練車的教練有些慌張,說自己當時是清醒的,在駛入轉盤的時候,還打了轉彎燈,并且快撞上時緊急踩了剎車,鳴了喇叭。處警民警對滿身酒氣的劉興明做了酒精呼氣測試,兩次測試結果分別為311mg/100ml和300mg/100ml,遠遠超過醉酒駕駛80mg/100ml的標準,隨后進行抽血鑒定,血液中的酒精含量為277.8mg/100ml,檢測結果為醉酒駕駛。當意識到事情的嚴重后果后,后悔莫及,表示再也不報僥幸心理.
生活中有很多這樣的人酒后報報僥幸心理、當故出出現才意識到事情的嚴重后果后就開始后悔那,法網恢恢這關你躲過那下一關總要被抓到.行車必做到:安全行駛、酒后誤開車、開車不喝酒、安全你我他。